发布时间:2023-08-08 10:09:52
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脱贫人口、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、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,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,其中高校毕业生10000元,其他群体5000元。
(一)支持对象
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脱贫人口、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、返乡农民工。其中,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毕业生)。
(二)支持条件
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。属于《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(2017)》(国统字(2017)213号)规定的小型、微型企业。
(三)支持标准
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,其他群体5000元。
(四)申报流程
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申请,不得跨区域重复申报。
1.《合肥市重点群体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附件);
2.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、脱贫人口提供脱贫手册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就业择业证书,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本(首页和地址页)复印件;
4.法定代表人6个月以上参保记录或不少于6个月的经营流水佐证材料(含银行对公经营流水,支付宝、微信等网络支付平台交易流水)。
县(市)区、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,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拨付资金。
(五)经办信息
经办机构: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
经办地址:蜀山区东至路与洪岗路交口 丁香家园9栋门面
联系电话:055165169880转815